一、定金與訂金哪個能退,哪個不能退
??????1、一般原則是訂金可以退,定金不能退;
??????2、但定金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返還:
??????(1)給付定金不履行合同義務的;
??????(2)無權請求返還定金;
??????(3)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;
??????(4)約定雙倍返還定金。
??????我國的司法審判實踐中,訂金一般被視為預付款。簡單來說就是,你訂金給對方再多,即使你違約了,對方也要退還給你,所以如果是簽訂的協議上寫的是訂金,那么一般錢能要回來。
??????3、法律依據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。
??????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。
??????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;但是,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,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。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,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。
??????簡單來說,就是你與對方簽訂的定金協議,如果你不履行合同約定,那么對方就可以直接沒收你的定金,而如果對方沒有履行協議,那么他要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你,所以簽訂定金合同時要慎重。
二、交付定金需要注意哪些環節
??????1、定金交付容易、要回難,因此,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,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,要特別警惕“定金一律不退”之類的條款,以免上當受騙。
??????2、在簽協議、交付定金前,特別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、能力水平。
??????3、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,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,書面化以保留證據,不要因怕麻煩,礙于面子等不寫進協議,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。
??????4、提倡消費者科學、理性消費,避免盲目、沖動消費。
三、違約定金的條件是什么
??????1、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,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,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。
??????2、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,部分沒有履行,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,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,這時,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,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。
??????3、因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,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。對于因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不適用定金罰則。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,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適用定金罰則。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后,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。
??????以上就是我為你整理的法律知識,“定金”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,而與“定金”一字之差的“訂金”在法律上則并沒有嚴格的界定,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,“訂”的含義是訂立、預訂之意。如還有其他疑問,歡迎來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