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舞蹈興起于20世紀初,這種舞突破了古典芭蕾只要求空洞技巧的程式,反對毫不關心與觀眾交流的“解釋性舞蹈”。這場舞蹈改革的帶頭人是美國女舞蹈家伊莎多拉·鄧肯(1878~1927年),她被譽為“現代舞之母”。她用舞蹈形式表演貝多芬、肖邦、勃拉姆斯、瓦格納等人的作品,創造了動作自然、形式靈活的自由舞。她的主要貢獻就在于開拓了抒情舞蹈的廣闊領域,創造了一種新的舞蹈形式。美國舞蹈家丹尼斯(1877~1968年)和肖恩(1891~1972年)夫婦,1910年在洛杉磯創辦了丹尼—肖恩舞蹈學校,致力于舞蹈藝術的革新。他們不是在高難度技巧上而是在表現內心感受上下功夫,主張以內心的沖動支配形體的動作。20~30年代涌現出一批現代舞蹈家,為現代舞的發展進一步奠定了基礎。他們的表演內容更接近現實生活,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國的多麗絲·韓芙莉(1895~1958年),主張放下腳尖,赤腳跳舞,她根據人體平衡、跌倒與復起的規律所創造的一套動作體系被稱為“韓芙莉技巧”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現代派藝術進入新階段,眾多的先鋒派音樂、舞蹈問世,離奇怪異的新藝術流派更是難以勝計。